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个人随地吐痰将被罚100元、不文明遛狗加大处罚、“车不让人”最高罚300元、公共场所吸烟最高可罚200元……这些新规,均出现在《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10月1日起,《规定》将正式开始实施。晨报记者整理出部分要点,提醒市民朋友们要注意了。 除《规定》外,10月1日起,还有一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比如,在厦门办理居住证需满足暂住半年以上等条件,驾考新规也已在全国多地落地,厦门交警将推进相关工作。 禁烟场所吸烟最高罚200元 《规定》对个人、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的违规处罚力度都大幅提高。根据《规定》,个人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吸烟区域,吸烟或者携带正在燃烧的烟草制品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识的,处以2000元罚款;提供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的,处以5000元罚款;对吸烟者未予以劝阻,或者未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处以5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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