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张彦宇)地铁作为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标志,它不仅带给了人们方便、舒适、快捷的出行体验,也串起人们的生活、出行、娱乐的方方面面,地铁空间是人们不可或缺的公共空间。10月6日至11日,厦门地铁将开通体验式运行,届时,在享受地铁“方便、舒适、快捷”的同时,也要让文明跟上地铁的速度,文明乘车、文明出行。 【温馨提示】乘客禁止携带的违禁物品 1、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挥发性的各种危险物品。 2、充气气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铁锯、平衡车等。 3、有严重异味及影响乘车环境的物品。 4、活禽畜、宠物等动物。 进站乘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乘坐自动扶梯时,站稳扶好,不倚靠扶梯侧壁,不在电扶梯上逆行、推挤、打闹、不在扶梯出口处逗留。 2、在站台安全区域内需根据地面标志指示排队候车,不在扶梯出口处逗留。 3、进出车厢时,先下车后上车;乘车时应当先下后上,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 4、车门或站台警示灯闪、响铃时,不得强行上下车。 5、在车厢内,不得手扶或倚靠车门,不争抢座位,车到终点,需全部下车。 6、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者让座。 禁止以下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1、禁止在车站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在车站内派发广告等宣传品。 2、禁止在车站或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等。 3、禁止在车站电扶梯、付费区、列车内进食。(婴儿饮食、病人服药除外) 4、禁止在车站、列车内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悬挂物品。 5、禁止在车站或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等代步工具。 6、禁止在车站或列车内躺卧、踩踏座席、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乞讨、卖艺等。 禁止以下危及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 1、严禁擅自进入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驾驶室、车站控制中心、轨道、隧道等场所。 2、严禁擅自操作有警示标示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防护装置。 3、严禁强行上下车、非法拦截列车或者阻碍列车正常运行,阻挡车门、站台门正常关闭。 4、严禁攀爬、翻越或推挤围墙、栏杆、检票闸机、列车、安全门、屏蔽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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