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赖雅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的职工又有福利了。昨日,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叶德传做客市政府在线访谈时透露,从本月开始,厦门无房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60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 “这一新举措不仅能让无房职工提取到更多住房公积金,以支持他们的租房消费需求,更将进一步促进培育厦门住房租赁市场。”叶德传告诉记者,在综合考虑了厦门商品房租金市场价格水平和厦门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后,才最终确定了800元/月的标准。 需办理租房提取手续的职工,只需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公积金缴存银行签订协议,公积金中心即可自动将此提取金额划转到个人银行卡上,每季度划转一次。额度提高之后,职工个人每季度能够提取2400元,如果夫妻两人均为缴存职工,每季度可提取4800元。 【提醒】 已办理每月600元标准提取手续的,不需重新办理。公积金中心本月起自动将已办理手续的自动“升级”为800元标准,换言之,职工不用去银行重新签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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