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地铁保护立法 明确部门职责 鉴于地铁保护的重要性,厦门先后出台了《厦门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和《厦门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作业)管理办法》。一是设立了地铁保护区;二是明确轨道交通的规划管理工作职责、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职责。目前正在推动《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届时将把地铁保护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涵盖各相关部门对地铁保护的职责和相关罚则等内容。 成立专门机构 加强巡查监测 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厦门轨道集团于2016年年底正式成立地铁保护办公室,其主要职责为做好地铁保护区巡查以及地铁保护区建设(作业)的咨询、审查、监护、监测管理、宣传等相关具体工作。 地铁保护办公室作为地铁保护的具体管理部门,目前已开展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巡查,保护区内建设(作业)征求意见审查、监护和监测管理等工作,发现了几起地铁保护区违规作业事件,并及时处置。 下一步,地铁保护办公室还将采用无人机、街景车、视频监控等先进巡查手段,引入信息化监管系统,提高巡查效率;根据地铁保护区风险程度不同,进行差异化巡查,集中资源关注重大风险项目;探索建立区、镇、街联防等方式来增加巡查力量的机制;定期对地铁保护区范围内单位进行走访,与其沟通,主动跟踪施工作业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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