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拿“周杰伦”行骗 警方端掉一诈骗团伙抓获3名嫌疑人

2017-11-07 09:04:26程午鹏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破获】该团伙从2月份开始 作案200多起

除乐小姐外,思明警方接到多起类似报警,嫌疑人使用的手法基本相同,但微博和微信号则有多个,怀疑有诈骗团伙在幕后操作。

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支持下,专案组锁定嫌疑人,判断他们藏身在广东韶关。10月31日上午10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广东韶关市曲江区找到该诈骗窝点,将赖某鸿、陈某杰、刘某文三名嫌疑人抓获。

经审查,3名嫌疑人均为广东人。该团伙从今年2月份开始,作案200多起,被骗的粉丝涉及全国各地,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目前,该团伙3名嫌疑人均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起底】门票是网上图片 售后评价都是托儿

据民警介绍,陈某杰在网上购买一些实名认证的微博和微信号用以诈骗。

“其实,他手里没有门票,一般用网上下载的‘晒票’图片来增加可信度。”民警说,陈某杰还会用另一个微博号当托儿,假装交易成功,增加可信度。

今年2月份,陈某杰用这种方式多次诈骗成功,赖某鸿、刘某文得知后便向他学习,也用同样的方式诈骗。他们每个人都有约10个微博和微信号,有时还会互相交替使用。

据警方调查,3名嫌疑人诈骗得来的赃款基本不取现,都用微信支付的方式在酒吧和饭店消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