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8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刘玮)1月18日,厦门警方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e政务”便民服务站新功能上线启动仪式。今后,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或人像不清晰的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车主无需再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此项举措为全省首创,也是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推出的第14项便民措施。 去年6月,省公安厅出台新政策,针对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或人像不清晰的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车主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经民警审核通过后实施处罚时可以不予记分。该政策实施后,群众必须前往窗口接受相关交通违法处理,造成大量群众涌入窗口,引发交通违法窗口排队长、处理难等问题。 为全面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增量提效工作,进一步方便市民群众,厦门警方在“e政务”便民服务站创新开发了交通违法处理远程窗口核验功能。该项功能依托居民身份证网上身份认证技术,通过“刷身份证+刷脸”开展身份认证,等同于办事群众到窗口并出示了身份证件。同时,交警支队在指挥中心设置了“e政务”远程核验岗,安排专人比照窗口审核要求,对车主在线提交的未记录到人像或人像不清晰交通违法申请进行远程核验,只要交通违法证据图片经核验属于处理范围的,便可不记分处理。 目前,厦门警方已在见福、天虹、美宜佳等连锁社区便利店内建设了50个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服务范围涵盖全市各区。所有50个站点都能提供交通违法处理远程窗口核验服务,市民群众可以选择就近站点办理,操作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可以向便利店员工咨询或者拨打自助终端屏幕上方的服务热线询问。 为了让市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更为优质的“e政务”便民服务,今年将建设更多的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站点,同时还将继续引入更多的政务服务内容。 厦门警方提醒,利用“e政务”便民服务站远程处理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或人像不清晰的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应注意以下事项: 办理对象 办理对象为厦门市非重点车辆的车主,车牌为闽D籍,且持有厦门核发的驾驶证。非重点车辆是指除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货运、教练、危化品运输、校车以外的车辆。 办理条件 针对福建省内(不含高速公路)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或人像不清晰的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且有记分、罚款金额2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 办理步骤 持本人身份证,在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上经“刷身份证+刷脸”身份认证,按步骤提出交通违法处理远程窗口核验申请,交警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车主再次通过“e政务”便民服务站接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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