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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就餐莫猎奇 市食安办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18-02-12 15:47:59高金环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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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刘伟程 黄煜)春节期间,市民走亲访友、外出旅行及群体聚餐明显增多,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随之增大。近日,市食安办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食安厦门”发布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教授李蓉提醒市民,春节期间,要按需备餐、合理储存、合理饮食,不要盲目尝鲜。

按需备餐或点餐合理储存勿污染

部分家庭有节前囤菜习惯,李蓉提醒,应选择耐储存的蔬菜,如姜蒜、土豆、胡萝卜等,一旦出现腐败变质就不要再食用。对家庭自制半成品,比如肉丸、卤肉等,食用之前必须彻底加热。

“最好按需备餐或点餐、合理储存,避免食物交叉污染。”李蓉建议,打包食物应当及时冷藏,对冷藏及在室温下存放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物,在食用前要彻底翻热。

李蓉提醒,外出游玩要注意饮食卫生,要选择清洁卫生的餐馆就餐(一般在醒目位置会有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标志),可以有选择性地尝鲜,但不要盲目猎奇,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控制摄入总量保存好购物凭证

“春节期间,要注意合理饮食、平衡膳食,尤其注意饮酒要适量。”李蓉说,春节期间市民易出现暴饮暴食、饮食不规律、过度饮酒的情况,消化系统疾病易发、高发。市民应当有意识地控制摄入食物总量,保持食物的多样性,如肉类、蛋类、蔬菜、水果、五谷等。饮酒一定要适量,不空腹饮酒。

李蓉提醒,选购食物要注意安全、营养和健康。节前促销多,市民选购时应根据自身需求,确保在保质期内能食用完毕,避免浪费;认真阅读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营养标签等;购买食品要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

节前专项整治检查8000多家企业

昨日,记者从市食安办了解到,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我市以酒类、传统特色加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餐厅、承办尾牙宴和年夜饭的餐饮单位等为重点部位,开展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7325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78家、食品流通单位3462家、餐饮服务单位5020户。

近日,市食安办还牵头组织了节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涵盖“节日热销”、“火锅底料”等多个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共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率99%。

市食安办提醒,就餐时若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诊治,保护好现场,保留好可疑食物和吐泻物,在餐馆、食堂等就餐的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开展调查。

想了解更多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请扫二维码,关注“食安厦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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