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 春节过后,一款具有线上支付功能的农产品自动贩卖机将陆续进驻厦门岛内的生活小区,智慧农业正在渗透和影响着厦门居民的日常生活。 近日,市农业局联合市财政局颁布了《关于扶持智慧农业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政府部门将从支持电商平台发展、智能化直销设施推广、网络品牌农产品上网营销、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广,以及减轻物流费用负担等五个方面,以真金白银支持厦门企业发展智慧农业。 带动本地可溯源合作社或家庭农场10家(含)以上的新建各类电商平台,包含具有交易、支付功能的微信公众号,经营满一年后可获得一次性5万元补助。 鼓励区级(含)以上符合条件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设置具有互联网支付功能的智能化无人销售设施直销厦门生产的可溯源农产品。自行购置的每台设备经营满1年后,一次性可获得40%的设备投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租赁设备的经营满一年后,每台可获得20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农业经营主体依托自身品牌在天猫、淘宝、京东及苏宁易购等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厦门生产的可溯源农产品旗舰店,经营满一年后可一次性获3万元补助。 政府部门将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政策允许的用地范围内选择具有发展潜力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物联网技术等智能化设施建设(含升级改造),并按物联网设施及服务采购费的30%进行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支持区级(含)以上符合条件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降低本地生产可溯源农产品网上销售的物流成本,政府部门按快递费用的20%给与补助,每家每年不超过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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