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郭筱淳 通讯员 张杰卫)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湖里区委《关于建立区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湖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8年3月5日开始启动八届湖里区委第五轮第一批巡察工作,对湖里区统计局、湖里区商务局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 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湖里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湖里区委巡察组除开通值班电话、邮政专用信箱外,还在每个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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