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兰京)春节前刚吆喝消费者办健身卡,节后健身房就大门紧闭,位于和盛大厦的热爱健身会所的300多名会员权益受损(详见本报3月2日报道)。 其实,这样因健身房关门引发的消费者维权纠纷,并不少见。去年12月,据媒体报道,位于东方时代广场的莱力健身房才开半年就停业,导致400多名会员权益受损。 这不禁令人疑惑:在健身这个多采用预付卡、年卡、会员形式前置消费的行业,一旦发生问题,消费者只能哑巴吃黄连? 恰逢3·15消费者维权日之际,本报记者对健身卡在内的“预付卡”消费维权困境展开调查。据悉,“预付卡”引起的消费纠纷的还有很多,涉及美容、美发、洗车、餐饮等多领域。2017年,厦门市12315热线接到的“预付卡”消费纠纷共2141起,其中,“健身卡”所在的文化娱乐体育类就有1219起。 【原因】 “预付卡”消费监管有盲区执行有困难 对于健身卡在内的“预付卡”消费维权困境,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个是立法层级太低,导致行政机关执法权不够;另一个是违法成本太低。 记者翻看现有法规发现,对于“预付卡”监管,目前仅有201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规定多用途商业预付卡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则归商务部。然而,2012年,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仅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三大类企业发行的预付卡进行监管,且是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健身卡所在的文体娱乐领域,以及小企业、个体商业户、非企业法人都没有包括进去,存在监管盲区。 此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也坦言,处理这类消费纠纷时,他们往往会遇到“找人难”和“找钱难”的困难:有的企业关门后,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处于失联状态或拒绝配合调查。同时,很多公司走账并不规范,也会给立案调查带来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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