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陈泥通讯员魏欣倩本版图/市质监局提供)2017年,厦门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较好,国家、省、市三级监督抽查合格率整体稳定,监督抽查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不断增强。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市质监局综合去年厦门市产品质量抽检、监管和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发布了《2017年厦门市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全面完整地反映了厦门市2017年产品抽检、实施名牌战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稽查打假等方面的情况。 市质监局还向社会公布了5家上质量信用“黑榜”的企业和81家上“红榜”的企业,并联合我市29个单位出台《关于对我市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工作意见》,构建质量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倒逼机制。 【数字】 品牌建设 我市新增27项福建名牌产品 《报告》透露,2017年,我市新增27项产品获福建名牌产品,总数达190项,创历史新高;新增5家企业获厦门市质量奖,总数达15家;新增88项产品获厦门优质品牌,总数达229项。质监部门开展的2017年厦门市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市民质量总体满意度为84.09分,连续5年保持上升态势。 执法打假 质量违法案件去年查办133件 去年有一些产品因质量问题给消费者添了堵。《报告》透露,2017年,市质监局通过12365热线等各种渠道,共受理产品质量相关投诉举报、咨询5699件。其中,申诉552件,办结505件;举报49件,办结41件;咨询5098件,答复率100%。根据群众举报等线索,质监部门去年共查办质量违法案件133件,罚没款155.9万元。 【镜头】 质监部门围绕电子秤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质监人员戴着口罩,抽查过程规范严谨。 解读产品质量白皮书 特种设备 实现零事故目标 质监人员对电梯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典型案件 电梯未定期检验 酒店被罚4万元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厦门好友汇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私自启用报停状态的一台电梯,在未对该台设备号T015176电梯申请检验的情况下,将该电梯使用于酒店客人乘坐上下楼,至2017年5月16日执法人员检查时才停止使用。 质监部门立案调查后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作出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罚款40000元的处罚。 举措 加强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质监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市现有特种设备共76166台,其中,电梯:40489台。 2017年,质监部门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制定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和保障性检验方案,对厦门会晤核心接待酒店、场馆的特种设备开展地毯式检查,消除476个事故隐患;对1054家重点单位的7139台特种设备、40余千米油气管道开展保障性检验,发现问题3256项并督促整改到位。 同时,组织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危化品相关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气瓶充装环节安全、港口码头起重机械安全、机关办公场所和居民小区电梯安全等专项整治,排查发现隐患555项,开出监察指令180份,实现厦门会晤期间核心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零事故、零故障”的预期目标。 今年质监部门将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加强对压力管道等高风险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推广厦门会晤期间形成的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排查治理,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100%巡查到位,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继续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提高96196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和电梯安全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水平,推出手机报检、查询等移动应用服务。 行动 全市电梯超4万台 占全省总数近两成 治理电梯隐患厦门开出“综合药方” 市质监局启动全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将持续至11月底 实现“两个提升” 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和电梯维保质量水平 构建“一项机制” 推动实现“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整治目标。 破解“两个难题” 破解老旧电梯评估改造难题和无管理责任主体、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监管难题 完善“两个平台” 提升96196电梯处置平台和建设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 为提升我市电梯安全整体维保质量和运行质量水平,从即日起到今年11月底,我市将集中开展全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这是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的。 老旧电梯及三无电梯 将被“造册”监管 “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电梯使用安全负责。”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整治将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同时,质监部门也将督促电梯维保单位针对维保质量、故障抢修、应急救援等重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对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质监部门将对其进行分类统计,按行政区划建立《老旧电梯清单》,由各质监分局依法督促使用单位委托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性能评估;并敦促使用单位根据评估意见,聘请原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取得相应许可的电梯施工单位完成电梯的修理、改造。 对辖区内“三无电梯”,将建立《“三无电梯”清单》,梳理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提请辖区政府协调解决“三无电梯”电梯失管、失修和资金短缺问题,保障市民乘梯安全。 着力构建电梯安全 监管长效机制 “此次专项行动的一大目标,就是在总结电梯安全监管和历次专项整治经验基础上,形成老旧电梯和‘三无’电梯长效治理机制、电梯维保质量和运行质量抽查考核机制及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劣质维保单位退出机制、维保作业人员动态考核及退出机制、问题电梯公示曝光制度等一批创新性措施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质监部门将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对此次专项行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质监部门也将建立《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跟踪落实整改,坚决督促使用、维保单位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予以立案处罚;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将依法予以封停,杜绝事故发生。 据质监部门介绍,近年来,我市电梯数量快速增长,目前总数已超4万台,占全省电梯总数的19.7%。虽然我市电梯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电梯运行故障率还比较高,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全市电梯维保、安装企业在人员资格、质量管理、资源配置以及现场维保质量等环节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电梯使用单位普遍存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产品质量 合格率整体稳定 典型案件 发现质量不合格依法处理 科技公司生产无3C认证产品 厦门瑞忆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7日生产的GS-X5智能长效无线定位器未见标注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标志,无法提供上述定位器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质监部门立案调查后认定,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给予以下处理:责令停止销售,没收销货款6574元,处货值二倍罚款13148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9722元。 服装公司产品被查出有问题 厦门市贝特如服饰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连衣裙(规格型号:170/100B,批(编)号:YIXA3531A-1-3XL)产品,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纰裂。 质监部门立案调查后认定,该公司生产所明示质量与实际不符的连衣裙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并依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其做出责令改正、没收未售出部分的产品2件、处该批产品货值1.5倍罚款人民币1800元的处罚。 举措 深入推进“质检利剑”行动 2017年,国家监督抽查了我市73批次工业产品,批次合格率为93.15%。省级质监部门抽查了我市1481批次工业产品,合格率为98.09%。市级质监部门也加大了专项监督抽查力度,全年共抽查2509批次工业产品,合格率为98.05%。 组织开展了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醇基液体燃料、燃气灶具等12项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管,检定燃气报警器、LNG加气机1000多台件。 今年质监部门将深入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强化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消费品的认证监管工作,加大无证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深入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加强对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具家装、家用电器、食品相关产品等日用消费品、智能家居等新兴消费品以及电商产品的质量监督。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突出检测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指标,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加大抽查频次,加大曝光力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综合执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责必究的震慑作用。 民生计量 打击欺诈违法行为 典型案件 查出短斤少两全部处罚 水果店使用不合格电子秤 厦门市思明区林润宏水果店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一台用于水果贸易结算的“皇鹰”牌电子计价秤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秤进行抽检,经检定此秤为不合格计量器具。 质监部门立案调查后认定,该店使用未按规定检定的计量器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处罚款500元。 该店使用不合格(密码秤)电子计价秤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给予如下处理:没收不合格电子计价秤一台,处罚款1000元。 定量包装大米含量不足 厦门三好米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生产的标注净含量10kg的定量包装香优米经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检验,被判为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载明,该批香优米修正后的平均实际含量9989g,结论为净含量不合格。 质监部门立案调查后认定,该公司生产的定量包装香优米平均实际含量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以下处罚:1.责令在30日内采取措施进行改正并申请重新检验;2.处予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2600元。 举措 严查不合格器具推进统配秤工作 2017年,质监部门围绕电子秤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共完成全市114个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免费检定23762台,合格率97.72%。联合市场监管、物价、旅游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联合执法检查24次,检查电子秤224台,查处不合格电子秤57台,有力打击了计量欺诈违法行为。 质监部门开展了加油机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建立全市加油机计量监管档案,引导、推动全市135家加油站、22家加气站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出动执法人员407人次,实现加油站监督检查全覆盖。 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随机抽查。在生产领域抽查定量包装商品107批次,其中净含量检验合格99批次,合格率92.52%,净含量标注合格100批次,合格率93.46%;在流通领域抽查定量包装商品35批次,其中净含量检验合格33批次,合格率94.29%,净含量标注合格32批次,合格率91.43%。抽查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液化气248瓶,合格222瓶,合格率89.5%。 质监部门还会同市交警支队,对我市机动车安检机构实施全面检查,督促安检机构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杜绝超能力、超范围检验。共检查安检机构12家,发现不符合项67项,对存在问题的安检机构责令整改。组织力量对3家安检机构进行突击执法检查,查处检验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违法行为2起。 据统计,去年全年,质监部门共受理民生计量投诉78起,立案查处计量违法案件28起,罚没款6.28万元。 今年,质监部门将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打击计量欺诈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强水电气“民用三表”、市场用电子计价秤、加油加气机、医疗计量器具、眼镜制配计量器具等重点民生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农贸市场改造中积极推进统配秤工作;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随机抽查,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监管;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对计量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加大曝光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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