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消费者“7问”索赔:为何赔他十倍,赔我三倍?

2018-03-15 10:52:07陈捷 范希平 来源: 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林小姐:消费者起诉维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陈奇斌:消费者维权举证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证明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证据,如购货发票、服务票据、合同文件等。二是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三是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等。因此,消费者平时购物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保留好购物小票、发票等。

通过微商买到假货该怎么赔?

孙女士:经微信朋友圈朋友的介绍,我通过代购买了一套化妆品,后来经鉴定,代购的化妆品是假货,我要怎么维权?

吴才木:微信“朋友圈”代购与淘宝等网店卖东西不同,卖方通常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因此在微信朋友圈购物是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的。微信朋友圈的商品交易,在法律上属于“偶发的民事交易行为”,由一般的民事法律来规范,如果遇到假货、遇到违规销售等相关问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权。因此,孙女士无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增加三倍损失赔偿,但可以依据《合同法》要求代购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微商产品伤人责任谁承担?

田小姐:我的朋友向微商购买了一个美容设备,结果使用过程中烧伤脸部,造成毁容,该找谁维权?

林敏辉:微商和厂商都可以起诉。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今日维权热线主题

网贷、海淘有哪些陷阱?

“海淘”遭遇消费陷阱,如何应对?网购被宰,怎么维权?网贷“被跑路”了,又该怎么办……

遇到这些问题,你可以找导报“律师来了”。今天下午,导报3·15维权律师热线第二期等着你。

今天的维权主题是“网贷和海淘,有哪些陷阱”,有需要的读者可以拨打导报“律师来了”热线电话2966882咨询。律师接热线时间为今天15:00-17:00。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