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中心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 2017年,经厦门市委编办审批同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归集管理科、计划信贷科整合为业务指导科,增设审批管理科、服务保障科。 (二)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机构。 2017年,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获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资格。截至2017年末,上述3家银行尚未正式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三)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自2017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月工资收入;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月工资收入。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及缴存比例上下限。 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922元,下限为150元;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 (五)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和最高贷款额度。 2017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1.5%;5年期以下(含五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2017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保持不变,即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六)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 缴存方面:6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2017年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可在5%-12%的缴存比例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7月,下发了《关于正式施行台港澳籍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我市已缴交社会保险的台港澳籍职工可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提取方面:6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打击和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的通知》,明确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转入资金不得以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理由申请提取。明确了打击和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的有关事项;7月,开展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全部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10月,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职工月提取金额上限由600元提高至800元。 贷款方面:3月,将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中的缴存时间调整为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月,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风险流动性应急预案的要求,暂停受理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9月和12月,两次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分别调整为0.8和1。 (七)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2017年,市公积金中心根据上级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力惠民生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模式,按照“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要求,大胆创新,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基本实现了“群众办事零跑路、申请材料零纸质、业务审批零时限”目标。让缴存职工在深化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一是网上业务全覆盖,群众办事无需跑路。推广网上住房公积金缴存平台运用,升级改造了网上服务大厅和开发手机App,职工可在电脑或手机终端,直接申请公积金提取,享受“网购”般的客户体验;完善网上公积金贷款预受理平台,让职工足不出户就可评估贷款额度、填报申请要件、办理网上预约;整合了12329热线、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建立多维一体查询体系,职工可随时随地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了解公积金政策,跟踪业务办理进度。二是部门联网共享数据,群众办事材料基本实现无纸化。加强与工商、社保、公安、民政、建设、不动产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联网共享,公积金业务审批由“人工对纸质材料审核”向“系统自动联网查验”转变,最大限度简化职工办理业务的申请材料。三是系统自动审批业务,群众办事即时办结。扩大自动审批业务覆盖范围,外地户口离厦、退休、离休、本市购房提取、租房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及所有缴存业务均已实现系统自动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从申请到放款最快仅需8个工作日。审批时限由原来的一定的工作日变为系统自动“秒批”实时办结。四是推行周末服务和主动靠前服务。7月,在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业务窗口并正式对外开放,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推出周末轮班办事制度,设立周末办事窗口,每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办理业务,实现公积金办事无休日,服务不断线,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没处办事”的困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五是推出二维码办事指南,环保便民更提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立公积金办事指南二维码展板,替换原有纸质办事指南,手机扫一扫,就可以轻松获得相应的办事指南,使用便捷,传阅方便,迭代快速,节约环保,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八)推行互联网+公积金,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4月,中心新版门户网站上线;6月,厦门公积金APP个人版、单位版、内审版和网页版审批平台上线,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贷款账户信息、贷款能力评估、贷款预受理及29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现全程跨部门联网实时自动审批;8月,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稽核平台(二期)项目开发,完成系统迁移、数据库优化重构,系统上线后大大提高了运行效率;9月,利用蚂蚁金服“人脸识别”技术实现“刷脸登录”;11月,实现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开发改造中心和银行端系统,利用受委托银行企业网银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12月,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及自动还贷受理双审合一系统开发建设工作;贯彻住建部“双贯标”要求,启动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九)当年获得的荣誉。 9月,中心财务会计科被市总工会授予厦门市“工人先锋号”。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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