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获经费扶持,2018年度扶持工作已展开。 扶持对象为:今年3月31日(含当日)前,在厦门市和各区民政局正式登记注册的、以往未接受经费扶持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符合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方向和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一次性的开办经费资助。 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方可获得扶持,比如业务范围必须与社会工作服务相关;有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相适应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为主体,应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已承接或组织实施了服务项目,且是社会工作服务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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