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同翔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 厦门日报讯(记者吴耀东通讯员董世坤)昨日上午,同安区司法局在福建同翔律师事务所举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揭牌仪式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议签订仪式。这是全市首家律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 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同安区司法局深化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便民办事制度的有益探索,将进一步丰富和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便捷 市民申请法律援助手续更简单 昨天上午9点,同安区司法局副局长陈庆丰和福建同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善建共同拉开红丝布,厦门市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同翔律师所工作站正式成立。 作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善建将兼任该工作站的站长,同翔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都是工作站的成员。根据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同翔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工作站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免费解答法律援助咨询,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引导群众通过协商、调解、司法、仲裁、复议等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协助来电来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收转、登记、初审法律援助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 这意味着同安居民申请法律援助,可以直接通过同翔律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真正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服务零距离的便民、利民、惠民目标,有效促进法律援助民生和谐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以前,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的市民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还要自己先到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然后再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任务给律师事务所。”张善建介绍,工作站成立后,如果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的市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将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为市民提供法律援助。市民申请法律援助所需要的手续将由律师事务所提交,市民只需要跑一趟,省时又省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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