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吴海奎)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是美化城市的重要力量。昨日,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王伟军在做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时表示,《关于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投标应用的通知》计划于本月实施,通知规定,根据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招标人可选择设置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 50家企业被评为信用优秀 去年3月,国务院对《城市绿化条例》进行修改,取消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限制,在此大背景下,需要创新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园林绿化行业良性发展。厦门被住建部列为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改革创新试点的五个试点城市之一,市市政园林局按照“放管服”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操作细则》等,启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这也是厦门第一次开展这项工作。 经过一系列评审环节,最终有550家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入排名,其中A级(信用优秀)50名,BB+级(信用较好)101名,BB-级(信用一般但低于平均水平)346名,C级(信用较差)53名。今年1月,市市政园林局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招标人可设置信用分值 根据《实施办法》,信用评价的结果将与国有投资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挂钩,招标人应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考量投标人资格,并设置招投标的信用分值。“有了信用评价这个机制,监管职能机构就会把重心放在事中和事后监管,对不同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监管,从而督促施工企业加强管理,诚信经营,让重信誉、守合同、重质量的企业脱颖而出,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从而规范市场秩序,推进行业健康发展。”王伟军说。 据介绍,目前,市建设局和市市政园林局根据最新政策要求,经过反复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关于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投标应用的通知(送审稿)》,明确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办法适用范围和条件设置,并规定根据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招标人可选择设置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目前,通知已报送至市法制局开展合法性审查,计划于今年6月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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