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宗琴通讯员集法宣)找“枪手”替考,不仅考试没通过,自己反被拘役……近日,集美法院公布了两起代替考试罪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市民要认清替考的危害及其带来的法律后果,希望大家诚信考试。 案例1 共谋替考,三人被拘役 老江(化名)是厦门某公司领导,工作表现优异,无奈只有大专文凭,想晋升却受限。于是,他想通过参加再学习来提升文凭,报名参加了2016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可对于忙碌的老江来说,考试无异于一项巨大的挑战。老江的下属小丽(化名)听说这件事,就将自己的男朋友阿俊(化名)介绍给老江,称其男朋友是“学霸”,能代替老江考试。 老江便委托阿俊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并将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交给阿俊。考试当天上午,阿俊成功替老江参加了政治科目考试,没有被发现。当天下午,阿俊在替老江参加英语科目考试时,其替考行为被监考官发现,随后民警赶到,将其抓获。得知阿俊被抓后,老江和小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交代了阿俊替老江考试的事实。 法院认为,老江、阿俊、小丽经共谋,由阿俊代替老江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其行为均已构成代替考试罪。本案系共同犯罪,阿俊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老江、小丽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均可从轻处罚。 最终,集美法院一审判决三名被告各拘役2个月,缓刑5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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