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7日(福建日报 通讯员 翁晓庆)今年5月至7月,厦门市海沧区启动巡察“回头看”工作,对2017年度13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再次进行全面“体检”,查找发现新的问题和线索,充分释放“流动哨”和“回马枪”的威力。图为巡察组同志听取相关情况说明,调阅整改台账资料,验证相关信息。周思明 郭清国 摄 “这些人是否因为失信被拘留?因为什么原因失信?”7月13日上午,厦门市湖里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小史正向湖里区法院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辖区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相关信息,并进行梳理汇总。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近日,湖里区纪委监委与湖里区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对失信“两员”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协作机制的意见》,强化对党员和公职人员失信行为的监督、警示和惩戒。 《意见》明确,湖里区法院定期梳理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区纪委监委在“两员”名单库中进行比对,排查失信“两员”信息。根据这些信息,对失信“两员”视情进行约谈提醒、“红脸出汗”,直至党政纪处分,督促失信“两员”严格遵守法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中共党员,区纪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职人员,区监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 “一些党员和公职人员之所以失信,往往也和纪律意识淡薄、法治素养不高有着直接关系。”湖里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两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违社会公德,有损法律尊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据了解,湖里区经初步排查摸底,已梳理出65名失信“两员”,下一步将通过纪法联动、信息互通、力量互补,对失信“两员”出重拳、下狠招,着力治理“两员”失信行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营造向上向善、诚信守信的社会风尚。 “失信轻则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重则透支党政机关的公信力。公权力不会庇护失信者,也不会容忍和纵容失信者破坏公信力。”湖里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的话掷地有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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