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人员在收运餐厨垃圾。(记者林铭鸿摄) 制图/张平 厦门日报讯 (本组文/本报 记者 许晓婷 通讯员林正通)餐饮店、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者是餐厨垃圾投放的责任人,必须负责落实餐厨垃圾的收集、投放以及申报,还必须将餐厨垃圾交由正规的收运单位收集、运输,否则都将被依法处罚。9月1日起,《厦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全文共6章34条,针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细化了相关责任人、相关监管单位的职责,明确规定了建立管理台账、过程在线监控、健全联合执法、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群众投诉举报等创新机制,以确保餐厨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切实守护厦门优美的生态环境。根据《办法》规定,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怎样的处理?昨日,市城管执法局就《办法》中的相关部分进行了深入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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