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税务部门打造“全渠道、零距离、全天候”的办费平台。(黄国强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决策部署,2019年1月1日起,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首批划转的非税收入;2020年12月31日前,将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分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管。昨日上午,厦门市政府组织税务、财政、专员办、人社、医保五部门召开全市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标志着厦门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迈入关键阶段。 据了解,自2001年起,厦门税务部门已开始代征社会保险费。2004年,厦门在全国率先建立起“政府主导、税务征收、财政管理、社保发放、审计监督”五位一体的社保费管理“厦门模式”,并结合各个缴费群体的特点,拓宽缴费服务渠道,打造“全渠道、零距离、全天候”的办费平台,实现“足不出户轻松办社保”,为全国社保费征收改革提供了示范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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