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 通讯员 李舒杰)“今天的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工作推进会,我们不总结工作成效,只谈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厦门市思明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吕宁的开场白简洁有力。 8月23日下午,在思明区纪委监委大楼二楼会议室,区纪委5个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和区委巡察办主任齐聚一堂,就如何更好开展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展开座谈,分析存在问题,谋划下一步工作思路,讨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巡察工作中有时还是会把巡察与监督执纪简单等同,只注重问题数量,高质量问题线索少,成案率不高。” 开场白简明扼要,派驻组组长和巡察办主任直入主题,纷纷谈起了工作中的“痛点”和“难点”。 “我们会认真梳理大家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根据实际完善制度,解决共性部分,也请大家积极思考,创新精准监督方式,解决个性问题。”听完大家的发言,吕宁如是说。 随后,参会人员积极踊跃地参与了小组讨论。讨论中,大家旗帜鲜明地提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找准自身政治站位,认识到巡察是上级党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派驻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两者要共同构筑防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监督网络。要坚持“派驻+巡察”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工作力量、人员思想、信息资源深度融合,让“短期监督”和“长期监督”整合力量资源,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巡的震慑。要发挥符合思明区情的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三位一体”的制度优势,共同做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 思明区从2017年3月设立派驻机构,2017年1月成立巡察机构以来,已建立了在区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的10个内设机构、5个派驻机构、1个巡察机构“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研究制定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和巡察工作管理办法,更好地发挥适合思明区情的“驻巡结合”新模式新动能,进一步打造具有思明特色的工作亮点,把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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