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流动的花朵”美丽绽放 ——思明区人民检察院“阳光小队” 日前,思明区检察院干警林美凌来到文安小学,向孩子们进行校园欺凌的普法宣传。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争先恐后举手提问。 文安小学是一所定向外口学校,这些“流动的花朵”经常跟随父母辗转各个城市,求学之路波折,心理成长也存在隐患。而破解随迁子女融入难题的主阵地就在教育。 1998年4月,思明区人民检察院“阳光小队”孕育而生,巧妙地将检察职能与关爱活动相结合,通过生动活泼的精神引导活动,使良好的道德风尚和法制观念在孩子们心中扎根生长。 现任“阳光小队”队长林惠莹深深记得第一次参加志愿活动的情景。“孩子们对我们充满热情,他们对知识有着最淳朴的渴望。”林惠莹回忆,那时候队长脱稿给孩子们讲故事,配合肢体语言,逗得孩子们哈哈大笑。“看着队长和孩子们之间真情互动,我内心充满了感动,能加入‘阳光小队’是多么光荣!” 此后的志愿活动,林惠莹期期参加,并和其他志愿者共同开创了模拟法庭这样的法制教育形式。 “我们在工作素材的基础上写剧本,并借来小号法袍和警服,自制卡通贴,让孩子们分角色扮演。”林惠莹说,每次模拟法庭“开庭”,都受到全校师生的欢迎,这样寓教于乐的方式,后来也运用于法制讲座、带法回家、走进法院等主题活动中。 近年来,思明区检察院招收了多名年轻干警,这些年轻干警的加入无疑为“阳光小队”增加了活力。 “在前辈的基础上,现在的志愿服务在不断延伸。”90后的思明区检察院干警计衡已经参加了34期的志愿活动,他说,“内容要延伸,不仅有法律,还有经典故事分享、读书会、影片赏析、户外郊游、童话剧表演等;方式要认知,不仅有图片展示,还有卡通人物道具等,目的就是跟上时代步伐,用孩子们喜欢的方式给予他们关怀和知识。” “阳光小队”还通过家访和单独交流等方式,关注孩子们的动态成长过程,密切联系学校和家庭,共同努力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同时,积极调动整合社会资源,吸收厦门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企业青年员工、街道社区居民、退休人员等社会志愿者参与到活动中,并从经济上、精神上关心“流动的花朵”。 据统计,“阳光小队”自成立20年来,开展集体活动420余次,900多人次志愿者接力参与,5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从中受益,100多名家庭困难的外来务工子女获得助学资金帮扶。 记者手记 志愿服务 文明底色 每个人都能成为志愿者——加入地铁志愿者,在地铁里扶老携幼,维护秩序;成为法庭义工,给当事人言语宽慰,帮助法官化解纠纷;当垃圾分类督导员,传递环保理念,引导居民垃圾分类…… 众多志愿服务形式,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渠道。某种程度上,这一无偿的公益性活动,代表着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是奉献精神、利他主义的体现。 在思明区,这一群体近年来正在悄然壮大。据统计,全区注册志愿者达10万余人,志愿者的总体数量已经蔚为可观。 在志愿活动蓬勃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着力当好“后勤保障”角色。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如组织开展“星级义工”评定,通过奖励优秀义工,定期慰问困难义工,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互助氛围;做好舆论引导,传播志愿服务文化理念;凝聚社会合力,形成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企业、新闻单位、民众等在内的组织与个人联动的社会参与模式。 有人说,文明的底色就是那抹志愿红。如今,思明区志愿服务已蔚然成风,“全城志愿”正成为社会文明新风尚,滋养着这座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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