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内,老师正在给学生上课。 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 薛尧 见习记者 陈璐 实习生 李彦欧)近日,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将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经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 连日来,不少家长反映,厦门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依然存在教师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仍然在岗,培训机构并未在机构内公示教师信息等问题。为此,记者兵分多路,暗访了解情况。 刚了解通知正安排老师分批考证 26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厦禾路一家英语培训机构。记者看到,在办公区域的墙上,悬挂有老师的展示资料,但并未看到这些老师具备教师资格证的明确信息。工作人员称,老师都具有英语专八证书,可当记者询问老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时,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应。 11时,记者来到一家日语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同样只是告诉记者,机构内的老师都持有JLPT的N1等级证书(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而面对记者有关教师资格证的询问,工作人员表示,近期刚了解有关通知,目前已安排老师分批考证,且已经有部分老师取得教师资格证。 只需应聘通过没有资格证也能授课 对于接下来新招的老师,机构是否会要求其持有教师资格证呢? 26日下午4时,在湖滨南路一家英语培训机构,记者以应聘者身份与工作人员进行交谈。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一定需要应聘者持有教师资格证,但需要考察其教学水平和英语水平。“只要应聘通过,经过培训后,可以先教一些词汇课和语法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经过记者走访发现,厦门多数培训机构仍然存在在职教师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问题,部分机构没有在机构内明显位置悬挂教师基本信息。针对培训机构老师没有持证上岗的情况,有家长和市民建议,希望教育部门加紧监督管理,根据通知要求规范这些培训机构,让家长更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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