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林丽萍) 记者昨从厦门集美税务获悉,对于办理税务注销时携带资料不齐的纳税人,集美税务推出“容缺受理”服务,允许纳税人在作出书面承诺之后,税务机关即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符合简易程序的,由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日前,厦门集鹏游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办税员田小姐前往集美税务办理企业注销业务,因为企业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结条件,故在签署容缺承诺书后,田小姐当场拿到了《清税证明》。 据了解,对于已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工商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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