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了20多万字的具体实施细则 作为大陆对台最前沿,对台工作的“桥头堡”,厦门始终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两岸一家亲”理念,充分发挥独特的对台优势,致力于对台先行先试。今年4月,在全国率先贯彻落实中央“惠台31条措施”,厦门推出“惠台60条”,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强调“不落实不如不出台”,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将各级惠台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惠台60条”出台后,全市各区、各部门分头行动,80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在20多万字的细则中,每条措施都明确了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办事流程,确保出台一条,落实一条,见效一条。 为更好地服务台胞,市台办专设厦门市台胞服务中心,开通热线电话(968820),提供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有700余人次台胞去电咨询。“厦门台办”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涉台资讯及政策,共推送98期281条。 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广大台胞肯定 经过8个多月紧锣密鼓的推动,目前,中央“惠台31条措施”均已在厦门得到落实;省“惠台66条措施”中,有59条已在厦落地,其余正在抓紧落实中;厦门“惠台60条”已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广大台企台胞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经济交流合作方面,厦门新认定台资高新技术企业37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给予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智能制造专项)补助已达1000多万元;对市级台资企业技术中心资助金额已达320万元;用地惠企政策上,东亚机械成为厦门首家享受土地出让合同价按成交价70%优惠的台资企业;福建省首家台资独资演艺企业厦门市量能文化演艺经纪有限公司落户厦门自贸片区;通过中欧班列运输出口的冠捷电子货物获波兰“安智贸”认定,实现双方海关的监管互认;已有台湾大陆通商专业事务所等3家台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自贸片区;市级科技资金今年资助对台产学研合作项目28项;清华海峡研究院与台湾云端智慧大健康联盟签订合作协议。 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厦门率先出台《关于台湾服务者在厦门设立个体诊所有关规定的通知》,目前已成立6家台胞独资个体诊所;全市各镇街和涉台调委会都可为台胞台企提供免费的人民调解服务;率先推动台湾教育会赴甘肃临夏州支教。 台生在厦学习实习方面,今年来受理84家单位申报的173个实习见习岗位,协助500余名台生在厦实习见习;市教育局出台《厦门市台湾中小学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台生申请奖学金给予明确规定。 台胞在厦居住生活方面,截至今年9月,首批15位台青入住市级公共租赁住房,10位台青入住思明区台湾青年公寓;2名台胞首次获评省劳模和五四青年奖章;66名台胞在厦担任社区主任助理;7名在厦台胞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1020名65岁以上台胞享受市内公共交通优惠;31070名台胞经市民通道前往鼓浪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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