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8日,“厦门市打造多规合一厦门样本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这是厦门在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改革与创新”中创下的又一新高。 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改革开放4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伟大成就的40年,也是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的40年。从“法制”到“法治”、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建设“法律体系”到建设“法治体系”、从“法律之治”到“良法善治”……一路走来,法治建设在全国先行先试走前列的厦门,始终扎实推进政府法制领域改革与创新,让法治有效保障并助推厦门高质量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特区法治建设之路,向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法治政府“厦门答卷”。 先行先试走前列 法治政府建设与改革开放同频共振 40年斗转星移,岁月如歌。 历史的镜头,刻录着改革开放以来厦门政府法制工作的点点滴滴。 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并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 1984年10月19日,厦门市政府下发《关于成立厦门市条法局的通知》,决定成立厦门市条法局。 1989年5月27日,厦门市条法局更名为厦门市法制局,全面负责市政府的法制行政工作,对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通盘考虑、综合研究、组织协调,具体指导。 改革开放40年,厦门特区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促进,可以说,厦门法治政府的建设与特区发展同行。 市法制局作为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更是老百姓法治利益的忠实守护者和法治基本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几十年来,一代代的法治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社会发展和百姓福祉提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厦门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以法治优化政府服务职能,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转变职能继续发力,有效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政府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政府决策水平显著提升; 用好用活特区立法权,一批“根据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法规和规章相继颁布实施,立法与改革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规范文件制审程序,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数据检索库,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三统一”;建立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规范性文件相结合的长效清理机制,及时清除制度障碍,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和良好的人居环境日臻完善。 回顾厦门的发展历程,法治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轨迹历历在目。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以法治优化政府服务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法治服务经济发展水平,积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服务保障作用,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全市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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