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打造开放发展新高地行动方案》,98条新举措助力更高水平改革开放—— 勇当改革开放开拓者实干家 繁忙的厦门海天码头 施辰静 摄 东南网1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廖丽萍)紧紧围绕继续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试验平台、开拓者、实干家的新定位和新要求,2019年的开局,经济特区厦门便亮出了实际行动——近日,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打造开放发展新高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10个方面推出98条改革开放新举措。这些举措找准厦门新一轮发展的关键点,从创新驱动、营商环境、扩大开放等方面切入,提出可操作性强、接地气的具体政策,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 用创新激发活力 对于面积仅1600多平方公里的厦门来说,“小”是这座城市的特质,也是经常被“拷问”的“短板”。它辖区面积小、经济规模偏小、人口规模在同等城市中也偏小。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寻求无限的发展? 在改革中破题,在发展中思索,这座海岛小城将目光瞄准了创新驱动这个强大的引擎。 以建设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大改革使命为契机,《行动方案》着眼放大创新集成效应,从“支持集成电路等重点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打造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高地”和“促进区域协同发展”三个方面提出13项具体举措。 根据方案,厦门市将对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税收达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比重超过5%的研发投入企业,对其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上年度的增量部分,给予适当比例的补助。境外企业在厦注册的独立法人可根据相关要求牵头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享受与厦门企业同等政策。 同时,厦门将完善以用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以薪酬为依据的人才业内评价机制。支持企业到海外科技人才集聚地开展科技研发和人才招引活动,打造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扩大职称改革试点,以重点行业、核心领域为试点逐步推动职称按行业进行评审。 此外,《行动方案》从“进一步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和“持续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两个方面,提出4项深化国企改革的具体举措,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金融创新为产业发展注入“活水”,新推出的《行动方案》就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从“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业务先行先试”和“推动特色金融机构项目落户”三个方面推出了10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提高跨境支付结算和海关事务担保便利化水平;推动创新人民币跨境业务;允许厦门自贸片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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