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工作机制 纪检提“质”增“效” 厦门市第二看守所管教三科原负责人陈天进涉嫌贪污案;厦门市国家安全局第一分局四大队主任科员陈庆生涉嫌挪用公款案;西柯镇吕厝社区党总支书记吕子凉、居委会主任吕水草严重违纪案;五显镇后垄村原村委副主任李遥民涉嫌贪污案…… 同安区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用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2018年,全区共立案84件,结案7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件3人。 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改善执纪方式。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制度,明确“1+X”专项督查工作的内容、工作原则、部门(成员单位)分工,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业务沟通会议制度、线索移送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等保障制度。实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明确审查安全责任、监督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范围,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火墙”。制定执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分片“推磨式”案件审理工作操作规程,在基层分五个片区审理组,采取互不交叉循环方式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案件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既保证了基层案件质量,又提高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2018年8月试行以来,共审理案件12件。 打蛇打七寸,挖树先挖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同安区紧盯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动向,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相结合,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制定区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案件)移送反馈机制,强化区纪委监委和区公安、检察、法院的沟通配合及问题线索(案件)移送力度。落实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分析研判、排查处置等机制,对已破获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制定“一案三查”方案,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2018年共监察立案1件1人。 紧盯“关键少数”,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新提拔任用或转任岗位的领导干部、群众反映举报问题较为集中的党员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人员,列为主要对象进行谈话提醒教育,加强纪律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针对个别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19人次。2018年,全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15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数占比86.75%。 专项长效治理 提升群众获得感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刚结束不久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要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专项整治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去年,同安区围绕群众关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部署开展民生资金监管、移风易俗、农村集体“三资”、教育、医疗及征地拆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大压力传导和问责力度。在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不到位、帮扶对象识别不精准、个别工程项目资金迟滞拨付、帮扶资金发放延迟等问题68个,发现问题线索4条;对牛蛙退养工作中存在的两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通报,强化警示震慑;立案查处2起帮扶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如果对党风政风民风的治理只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满足于一般化、过得去,那么问题就无法被一一击破,也就无法形成长效良性的政治生态环境。”同安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天平如是说。 一直以来,同安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主要抓手,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围绕公车管理使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等方面,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20批次,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单》19份,督促及时整改。针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自查自纠。依托移风易俗事项申报电子数据平台,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情况开展现场抽查核实。 据悉,为了强化“不想腐”氛围,同安区注重构建廉政教育常态化,在充分利用苏颂文化博物馆、林一柱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之外,目前正在着力推动与厦门监狱共建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项目落地,目前展厅布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将于春节后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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