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变更参保信息应于今年2月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缴费模式,即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未办理停保或变更的,新年度按原参保身份和缴费档次续保缴费。已参保的城乡居民若要变更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包括缴费档次、参保身份)的,应于今年2月向居(村)委会办理变更。 原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标准缴费的已参保城乡居民,系统将2019年度缴费档次自动调整为200元,无需办理变更。参保的城乡居民为特困人员,但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身份非“特困人员”的,也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扣费期为今年3月4日至5月25日。采用一卡通扣费的城乡居民,务必在规定的年度扣费期内存足款项,税务部门在年度扣费期将直接进行扣费;采用居(村)委会代收代缴的,各居(村)委会应代收本居(村)委会下辖参保居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于规定的年度扣费期内向税务部门(或通过税务网站)办理申报缴费。 今年年初办理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应尽快完成缴费。未在年度扣费期内缴费的参保居民,可于今年12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微信的银联在线缴费方式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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