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督查督办 着力推进“大棚房”问题整治 厦门去年9月以来已查处违建83宗,延伸查处生态敏感区违建370宗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 通讯员 林正通)2018年9月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在全国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厦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摸底排查,深入推进整治整改,坚决拆除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的“大棚房”,腾出土地并尽快安排恢复生产。 截至2019年2月2日,厦门已查处整改“大棚房”问题违法违规建设项目83宗,整改面积约21.02万平方米。厦门还在专项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展开了延伸查处,查处生态敏感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70宗,目前已整改252宗,整改面积逾8.7万平方米。 接下来,厦门将持续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为农业健康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筑起绿色屏障。 关键词1 明晰任务 主动作为 2018年9月,市委市政府就“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后,市城管执法局充分认识整治的严肃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来落实,立即展开谋划,第一时间召开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专题会议,向各区城管执法局进行传达部署,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关于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工作方案》也很快制定下发,不仅明确了整治目标和整治范围,市城管执法局还主动作为、自加压力,将整治范围拓展到了所有生态敏感区,把水库、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河道两侧、林场林区,沿海沙滩及沿海景观带和山体公园等周边的查违治违行动,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整治、同落实。 为确保尽快摸清厦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具体目标底数,市城管执法局主动对接各区以及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立足 “12319”投诉举报热线收到的线索,逐一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并深入现场摸排,细致分析,核实比对,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还向其他相关部门移送疑似“大棚房”问题案件。 在延伸整治方面,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各区、各相关部门划定了生态敏感区,边摸排边整治,重点对集美区坂头水库-石兜水库、同安区莲花水库和汀溪水库,同安区东西溪、埭头溪,翔安区香山、思明区东坪山和海沧区山体公园等范围内违法建设进行整治。 解读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三项重点的基础上,市、区城管执法部门主动作为、自我加压,将整治范围拓展到山边林边、水库周边、河道两侧、农场、山体公园、水源保护区周围等生态敏感区域,严查各类违法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控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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