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向企业提出18项优惠政策 帮企业招一人最高奖励两千

2019-04-17 07:28:41吴雪莹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技能培训

每人可补贴800元-3940元

《意见》支持重点企业利用校企合作、新型学徒制的鼓励政策加强用工保障。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根据《意见》,重点企业利用厦门技能培训“一企一策”政策,开展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不同工种标准,给予企业800元-3940元/人的培训补贴。

此外,《意见》支持企业利用厦门在职员工技能提升培训政策。员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个人600元-3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和全额的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

见习实习

招收毕业生可获社保补贴

根据《意见》,对市内外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一次性组织30名以上在校学生在厦门同一重点企业实习3个月以上的,给予学校500元/人的实习工作经费补贴。

此外,院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政府将给予见习人员见习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1980元/人/月,见习期不超过1年。同时,对企业招收应届院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