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 > 正文

优化营商环境 厦门有了用地分类“双语词典”

2019-08-02 08:23:44袁舒琪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有了用地分类“双语词典”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出台,使原规划、国土部门使用的地类标准可对应转换,方便企业办事,优化营商环境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李由)厦门有了用地分类“双语词典”!近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后简称《对应表》)正式出台。

《对应表》将原规划、国土部门使用的地类标准进行对应转换,不仅有利于机构改革后规划国土部门职能整合得以进一步加强、一体化谋划,促进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有序衔接使用,还将实现“一套标准对外”,方便企业进行审批流程办理,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厦门抓招商促发展大局。

为什么编制?

建立两套标准之间的对应转换途径,方便企业办事

今年3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挂牌成立,开启厦门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和统筹的新时代。随着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厦门从土地前期开发、土地收储到土地出让的各个环节与规划管理正在实现密切衔接,并通过盘活存量及低效用地等方式,进一步撬动土地活力,为一系列招商引资项目提供要素保障,加速项目落地。

“但在实际融合过程中,我们发现原规划、国土部门地类标准的差异,给机构改革后一系列审批管理工作带来制约与不便。”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从前,原规划、国土部门出于对各自业务的要求,在土地分类上分别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作为行业技术标准。前者主要按照土地使用方式进行划分和归类,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用地统计等工作。后者主要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划分和分类,适用于土地调查、规划、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但是,由于分类标准和适用范围的区别,两个地类标准无论在分类体系还是在表现形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异。标准的差异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同一块土地在不同的文件中有不同的地类名称,不仅为审批改革工作带来不便,还给办事的企业带来麻烦。

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厦门的一条千亿产业链,众多国内外知名的软件企业选择在厦门“筑巢”,但由于相应的用地在国土分类上为“科研用地(软件及研发用地)”,规划分类上未有明确的分类对应,因此在竞拍用地、办理用地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环节,不少企业常因这两套标准而一头雾水,增加了企业的办事成本和负担。

“数据标准所产生的技术鸿沟,亟须建立起两套地类标准之间的对应转换途径来打破。” 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