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时代电影产业新高地 厦门出台十五条专项扶持政策
2019-08-21 08:28:21郭睿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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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 含金量高操作性强 将助力厦门影视产业“弯道超车” 作为一座年轻的影视之城,尽管在上世纪20年代起就有电影在厦取景,但影视作为产业在厦门的真正起步却是从本世纪初逐步开始的。令人欣喜的是,优良的自然环境加上城市对影视产业发展的重视,厦门影视产业发展一直都在“弯道超车”。 数据显示,2018年,厦门新增影视企业123家,实现营收6.9亿元,累计来厦经报备拍摄剧组191个……这份亮眼的成绩单与去年3月出台的《厦门市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补充规定》密切相关。当时推出的18条政策中,有11条是关于影视产业的,释放出厦门大力推进影视产业发展的强烈信号。 “《补充规定》出台后,可以明显感到多了一些影视企业,还有知名的影视工作室,来厦拍摄的剧组也增多了。不过,现阶段厦门影视产业发展还存在大企业少、影响力有限等问题,要快速把厦门影视产业做大做强,就需要相关政策支持。尽管《补充规定》迈出了厦门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一大步,但其力度和覆盖面已经不能满足厦门影视产业日益扩大的需求。”厦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金鸡奖年份)长期落户厦门,一批知名影视企业和机构陆续来厦商谈合作事宜,影视产业招商引资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了进一步加快厦门影视产业集聚发展,扶持力度更强、覆盖面更广的《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应运而生。此次推出新政策与《补充规定》的出台仅相隔一年多,进一步显示了厦门发展影视产业的信心和决心。 新政策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新时代电影产业发展要求和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扶持影视产业政策的有益经验,按照“以节促产”的思路,进一步完善了厦门现有影视产业发展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必将进一步扩大厦门在影视产业发展上的地位和影响力,助力厦门影视产业发展实现又一次“弯道超车”。 【新政策亮点】 影视企业来厦 最高奖百万 新政策第三条“鼓励影视企业落户厦门”,希望通过真金白银的扶持让厦门影视产业的数量多起来,尤其是吸引知名的央企、民企、影视工作室,量与质并重,做大厦门影视企业主体。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不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前2年100%,后3年80%的奖励。还对扣除各项奖励后对年度地方财政贡献首次达100万、500万、1000万元以上的影视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50万、10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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