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海沧区融媒体中心十大案例出炉

2019-08-21 09:15:38林岑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沧区融媒体中心十大案例出炉

由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与中共厦门市海沧台商投资区工委联袂推出

海沧区融媒体中心启用仪式现场。(郑伟明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岑 通讯员 林艺萍)日前,“海沧区融媒体中心”作为封面,登上了中国传媒类核心期刊《中国记者》2019年第8期。在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高级记者、新华社参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组的具体负责人肖春飞看来,海沧区融媒体中心的建设,为新时期基层宣传思想工作闯出了一条新路子,形成了“海沧模式”。作为这一模式的集中体现,《海沧区融媒体中心十大案例》日前新鲜“出炉”。

《海沧区融媒体中心十大案例》,聚焦“内容为王、原创内容为王中王”的理念,由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与中共厦门市海沧台商投资区工委联袂推出,从海沧两年多的基层宣传思想实践中遴选出10个融媒体传播案例,从理论到实践,从战略到战术,生动勾勒出全国县(区)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海沧模式”。

在去年今日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提出“要扎实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作为海沧区推进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一年来,海沧区融媒体中心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坚持“向内向下”的宣传视角,“说人话、接地气、重民生、讲情怀”,持续推出本土原创内容,全力打通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到达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