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9日讯(本网记者 邹玒)记者从厦门市湖里区卫健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开发并于2019年8月22日起正式启用新版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网址:www.zybwhsb.com)。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由原湖里区安监局(现为湖里区应急管理局)承担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事项改由湖里区卫健局负责。 今年6月,因机构改革,由原湖里区安监局(现为湖里区应急管理局)承担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移交至湖里区卫健局。今年9月起,因新系统投入使用湖里区的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湖里区卫健局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管理。 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六大类。 湖里区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湖里区的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需登录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申报(www.zybwhsb.com),原“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系统”已于8月31日24时停止使用。 若湖里区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未进行申报以及办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事项,将面临哪些后果呢?依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若未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湖里区卫健局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若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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