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翔安:基层治理 有你也有我
2019-11-12 16:55:33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厦门翔安创新推行“1152”工作机制,明确村居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体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自治,强化民主监督—— 基层治理,有你也有我 东南网11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挺 通讯员 林瑞声 余庆东 张泸)厦门市翔安区在探索基层治理的进程中,针对村居党组织领导作用不明显、村居干部管理不严格、村居组织运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创新推行基层党组织“1152”工作机制。翔安的这套工作机制,有力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了基层治理,提升了广大村居干部的精气神,一幅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图景,正在翔安农村、社区徐徐展开。 向“头家”报告,一核引领多元共治 “极个别反复无理上访、影响村庄发展进度的对象,有没有比较好的措施解决?” “第三村民小组内厝物流园土地征收综合补偿款发放问题怎么样了?” “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个别村民不够配合,进展达不到建设目标和施工要求,村里有没有比较有力的治理措施?” 11月8日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清风听评会”在翔安区内厝镇莲塘村大会议室内进行,滚动的电子显示屏,“向‘头家’报告,让群众点评”的字样格外清晰。 省人大代表、莲塘村党委书记林华荣说,这里的“头家”(闽南话)指的是群众,而不是村干部。“群众就是我们的‘头家’,我们村两委干部做得好不好,要由‘头家’来点评。” 会议桌的这头,是村“两委”干部;在对面坐着的,是由老人会、宗亲会、乡贤理事会等各类组织代表及村民代表推选出来的清风促进会代表,都是村里德高望重的人。会议充满“辣味”和“交锋”,把村里的大事小事、痛点难点,全部搬到桌上来解决,不回避任何敏感话题,这是莲塘的基层治理模式。内厝镇党委书记林生海说:“敞开胸怀,放低身段,强化群众监督力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组织监督等民主监督作用。” 非法占地历史遗留问题、补偿款发放问题、当兵入伍的身边事、自然村联体连片住宅建设……一个上午,村“两委”干部解群众疑团,让群众满意。 在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下,以清风促进会为代表的莲塘村一核引领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正在显露出独特的作用和生命力。以第三方监督评议机构参与到党务村务的考核评价,完善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的履职情况考核机制,以监督、考评方式督促村干部履职出实效。以清风会为桥梁,采取商讨会、听证会等方式,发挥民主功能,做到听意见、给建议、出措施,将监督与协商相结合,从而实现村民自治。 让制度显效,织密权力监督之网 开展清风治理,织密村居权力监督之网,是内厝镇践行翔安区大力推行的“1152”工作机制在村务公开、村务监督机制方面的生动探索。在翔安区的广大基层,这样的阳光做法,广泛普及且创新频出。 大嶝街道双沪社区推行的居务监督,从社区“两委”会到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会,再到居务联席会、居民代表大会,所有关于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全程公正、公开,让人心悦诚服。 内厝镇琼坑村的财务支出“五签字一说明”制度贯彻坚决、彻底,所有开支票据必须有审批人(村支书)、村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写明开支用途。 内厝镇莲塘村的“五议三公开”工作法,对村级重大事项决议、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进行公开,对村“两委”决策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廉洁性等发表意见,确保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 “1152”的核心,就是坚持“1个核心”——村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明确“1个关系”,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民委员会要自觉主动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完善“5项机制”(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务监督、便民服务和激励保障机制),全区推行镇街包片包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或列席村务联席会制度,促进基层组织民主监督;建立“2套清单”——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传递压力,促进村“两委”干部敢于担当、履职尽责。 翔安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1152”工作机制的创新基层治理、创新激励管理作用下,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更凸显、村级党组织运行机制更规范、村务决策更科学,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保证和有力支撑。 “1152”工作机制出台以来,翔安区GDP、固投等多个发展指标排名厦门全市前列。1—9月,在厦门市“百日冲刺”活动中,翔安主要经济指标、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指标综合得分排名全市第一,多项指标增速居全市前列。其中,地区生产总值、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额2项指标增幅为全市第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7项指标增幅为全市第二。同时,打造了大帽山、大宅乡村振兴市级重点示范村,创新“三破三立”工作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度领跑全市。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