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提高居民购买力 让社区养老更便利
2019-11-12 21:11:26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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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居民购买力 让社区养老更便利 思明区政协委员建议,社区养老主体运营资质要尽快认定并纳入医保 莲前街道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戴懿)目前,居家社区养老在民政部门不完全归类于养老机构,还未纳入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原则适用范围。居家社区养老存在着运营主体资质无法认定、未纳入医保等种种问题。 而居家社区养老又是思明区养老产业的主抓方向和养老“补短板”重点,对此该怎么应对?思明区政协委员纷纷发表各自看法。 【破解难题】 回应居家老人的迫切需求 思明区政协委员王新林和董美玲建议,应尽快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资质认定,并尽快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 王新林提出,作为居家老人最迫切的需求之一,照料中心内设医务室的医务人员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的合规性、上门医疗服务之后医保的移动支付的可行性等问题,还需要相关部门尽快破解。董美玲认为,社会主流媒体应当加大宣传,提高社区居民对照料中心的认知度。 【互联互通】 街道社区养老一体化运作 思明区政协委员张思鹭认为,目前街道级的照料中心、服务站及助老员服务,因各自招投标、各自运营,没有形成联动体系,信息与服务脱节。建议区级、街道级、社区级的养老服务应形成体系,打通政策,让街道级和社区级养老服务可以一体化运作,实现信息和服务的互联互通。 王新林认为,社区养老服务站是照料中心服务延伸和拓展的最佳方式,社区养老服务站应隶属照料中心,使中心功能向基层做有效延伸。另外,要促成从中心到站点再到助老员的一体化运行,这样能够更大地发挥站点与助老员的作用,形成社区养老服务的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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