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法院宣判一起“村霸”恶势力团伙案
2019-11-14 20:55:09 来源: 集美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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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集美法院对以被告人王某山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当天的庭审过程通过网络进行直播,辖区镇街干部及村两委成员近100人到场旁听。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4年间,王某山、王某招纠集黄某强、李某住、王某东等人形成恶势力团伙,为达到承揽项目工程地材等目的,先后采用恐吓工人停止施工、逼停工程机械、破坏活动房、电线杆等“软暴力”形式阻挠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此外,王某山还利用其担任后溪镇某村村委会主任一职,协助后溪镇政府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该村王某坚等(均已判刑)其他村民,以普通鱼塘冒充甲鱼池的方式,骗取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347.75万元。 经审理,集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山因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60万;另一名纠集者王某招因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4名同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记者:林志杰 通讯员:集法宣 来源:集美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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