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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受疫情影响停业 厦门同安法院判决减免部分租金

2020-06-04 21:50:03  作者: 杨珊珊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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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受疫情影响停业 法院判决减免部分租金 

东南网6月4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杨珊珊 通讯员 覃娟 杨心亮) 近日,同安法院发出首份“受疫情影响减免租金”判决书。

2016年起,童某一直租用同安区某居委会的3间临街店面用于经营饭店。2020年1月,因之前的租赁合同到期,童某和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平方米66元,每月租金为25014元。

疫情期间,餐馆停业,童某经济紧张,于是中断了租金的支付。3月23日,房东与童某对账,确认童某拖欠2月、3月租金及水电费用合计56841元。房东多次催讨,童某均未履行支付义务。房东遂诉至同安法院,要求童某支付上述款项。

同安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童某经营的饭店确系疫情影响导致2月、3月的收入锐减,因原被告双方此前已经自愿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基于公平原则,因疫情影响造成的损失,原告同安区某居委会也应分担一部分。因此,同安法院酌情减免童某半月租金12507元作为其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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