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湖里区 > 先锋湖里 > 本地聚焦 > 正文

厦门湖里:开展“扫街”夜查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021-09-25 09:06:30  作者: 陈泥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开展“扫街”夜查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湖里区多部门联合行动,对辖区商超、餐饮、室内公共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琼英)为进一步落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7号至12号通告要求,23日晚,在湖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湖里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在五个街道集中展开“扫街”夜查突击行动,针对辖区商超、餐饮、室内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突击检查。

在湖里万达广场、湾悦城等商场和湖里辖区主干道、背街小巷的餐饮店内,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督促经营者严格规范测温、扫码、禁止堂食、取餐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对餐饮单位的卫生环境和相关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个别餐饮店存在未严格落实进店扫码及测温登记等要求、员工围桌就餐等问题,执法人员劝导经营户落实“分餐制”,并针对防疫措施疏漏问题现场开具责令整改文书,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

在沃尔玛、山姆、天虹等大型超市,执法人员仔细询问手推购物车管理规范、消毒液配比、测温、验码、限流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沃尔玛、天虹等商超向消费者提供购物袋取代购物车和购物篮的做法给予肯定。

在湖里区寨上、后埔、殿前等“城中村”,各部门执法人员兵分多路进行拉网式排查,指导超市、便利店规范张贴单向流动标志、闽政通登记码;督促57家餐饮店“垒凳拉桌”谢绝堂食。市场监管部门对防疫措施不当的2家餐饮店、2家便利店当场责令暂停经营,对2家药店进行立案调查。

据悉,本次联合突击行动共出动221人,检查商超32家。通过检查,要求暂停使用购物车等易交叉感染设备7家;暂停运营室内公共场所6家;劝导各类聚餐33家(主要是内部员工用餐);立案3起;暂停经营5家;责令整改17家。

下一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采用“白+黑”工作模式,统筹做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守护好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防控小贴士】

市民逛超市

如何防护?

1.进入超市必须佩戴口罩。

2.尽量避开人多拥挤的地段和地方,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

3.进入超市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扫码登记。

4.禁止使用购物车等容易造成交叉污染的设备,人与人之间至少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5.尽量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

6.购买足量,减少多次购买的次数,可以戴一次性手套。

7.尽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采用步行、骑行或自驾车等交通方式。

8.选择通风好、人流量相对较少的商场、超市。

9.购物前列好购买清单,不在超市内闲逛、闲聊,缩短选购商品的时间。

10.回家后立刻洗手,带有外包装的物品可以直接去掉包装袋,或用消毒剂喷洒表面进行消毒后再取出,购买的食物彻底做熟方可食用,水果、蔬菜要清洗干净,必要时可用专用清洗剂清洗。

商超如何

做好防控?

1.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对场所、环境和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清洁。

2.工作人员实行每日自我健康监测制度,不带病上岗。

3.在超市入口处要提醒顾客佩戴口罩,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做好扫码验码、体温检测。

4.做好入场人员流量把控,通过预约、错峰、限流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在同一阶段的接待量不得超过商超最大承载量的20%。

5.单向流动,人员不能聚集,保持间距,暂停促销活动。

6.收银台、服务台制定合理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7.做好查验并留存食品溯源凭证、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文件,禁止贮存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食品。在购进、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做到“凭码入库、亮码销售”。

整理/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魏清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