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本网原创 > 正文

厦门将开展新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在厦人员均需参加

2021-10-01 21:11:17  作者: 邹玒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李奇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东南网10月1日讯(本网记者 邹玒)10月1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22号通告。通告表示,为全市下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

此次核酸检测的区域范围划定为全市全域,在厦门工作、生活、旅行的人员均需开展核酸检测。

同安区所有人员在10月2日进行核酸检测;思明、湖里、集美、海沧、翔安区所有人员在10月3日进行核酸检测。全体人员提前扫描“全员核酸检测预登记”二维码进行预登记,携带预约登记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镇(街)、村(居)统一安排的时间段,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对于行动不便人员,村(居)将组织上门采样,确保全员覆盖、不漏一人。封控区、管控区、隔离场所人员按管理人员安排参加检测。

采样期间,请自觉遵守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请尽量居家不外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通告表示,此次核酸检测,对厦门市疫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请全体市民和在厦人员积极支持配合。未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其健康码将由“绿码”调整为“黄码”,将被限制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凡应检未检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