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级上市奖励关口前移至股改
2022-01-05 21:46:16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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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上市奖励关口前移至股改 厦门出台措施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投资厦门上市公司者视同招商引资对象 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海军)打好金融政策“组合拳”,稳经济促发展。昨天,市政府网站发布《厦门市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推动厦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通过改善经营、开拓创新等合法合规方式提升企业市值,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对投资厦门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者视同招商引资对象,予以必要的扶持。 据了解,2021年,厦门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2家,总数达99家,位居全省第一。据最新名单显示,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共有254家。 奖励覆盖面进一步拓宽 “免申即享”一次性奖励 《若干措施》包含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挖掘优质后备企业资源,进一步加强企业精准服务,减轻上市工作成本等12个方面的举措。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市级上市奖励关口前移至股改,奖励覆盖股改、企业挂牌、申请上市辅导备案、获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等不同阶段,按照“免申即享”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 今年起,对列入省或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并于同年度完成股改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后备企业因改制上市将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转增股本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150万元;转增股本在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转增股本在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 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的,奖励30万元;申请上市经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奖励50万元;获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奖励100万元。 厦门企业依法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且募集资金的40%(含)在本市投资后,按照融资金额(包括首次融资、再融资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下同)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融资金额在1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下同)以上的,奖励150万元;融资金额在5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融资金额在2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融资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的,奖励20万元。 总部在厦券商保荐发行厦门企业 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若干措施》提出,今后要挖掘优质后备企业资源。大力推进“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中小企业根据发展阶段申请挂牌或上市,尽早对接资本市场。加快挖掘国有企业上市资源,推动国有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增强国有资本运作功能。拓宽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推荐渠道,鼓励券商、私募基金等机构推荐后备企业。 《若干措施》还提出为拟上市公司和上市企业加强优质金融供给。支持银行机构开发面向上市公司、后备企业的特色金融产品。充分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释放基金倍增效应。建立企业项目库和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各类私募基金加大对后备企业的投资力度,拓宽企业上市前融资渠道。加强区域股权市场、地方金控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和证券公司等业务联动,为企业提供全链条资本市场服务。引导在本市设有总部的证券公司在本地配强投行业务团队,保荐本市企业上市成功发行股票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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