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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扶持措施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2022-03-14 23:07:02  作者: 郭舒晨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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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真金白银 5月份开始申报

厦门出台扶持措施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厦门晚报讯(记者 郭舒晨)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市文旅局近日印发了《厦门市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每年5月将开放申报,兑现上一年度奖励。具体申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指南中明确,鼓励旅游企业股改。具体来说,符合条件的小微旅游企业完成股改后,按规定在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且完成股份登记托管,履行挂牌当年度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后完成股份交易(不含增资),并完成相应股份变更登记,给予50万元奖励。

支持旅游企业发展方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主营业务为旅游的企业,包括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以及旅游网络服务运营平台等,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首次超过30亿元的给予300万元奖励。营收首次超过20亿元的企业领取奖励后,营收首次超过30亿元时,给予200万元奖励。

推动旅游景区建设方面,对境内外企业在厦门新投资的文化旅游景区,落地开工且首年实际完成工程投资额超过2亿元(不含土地及征迁费用),给予每个300万元奖励。需要注意的是,首年指的是项目开工之日起一年内。

促进旅游招强引优方面,境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在厦门设立全资分支机构或控股企业、首年旅游主营收入超过300万元的,给予全资分支机构或控股企业每个30万元开办费奖励。首年指的是企业注册之日起至注册当年12月31日,或企业注册次年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境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包括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中国台湾地区百大企业、央企、境内上市企业、全国旅游集团20强和文化企业30强。

推进文化旅游消费方面,对荣获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给予每个100万元奖励;对荣获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给予每个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作为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或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宣传推广、提升改造等相关工作。

【小贴士】

具体申报材料清单及其他注意事项,有意申报的企业可在市文旅局微信公众号“海上花园 诗意厦门”上了解。

【相关新闻】

思明区文旅局发布细则

助力旅游企业纾困减负

新民晚报讯(记者 郭舒晨)思明区文旅局近日发布了该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文旅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申报细则。据悉,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按第九条内容,细则中的申报对象为住宿业、旅游业企业,按营收的1%予以奖励,每家企业累计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其中,2021年10月至12月营收合计至少达到50万元,可按该阶段营收先行予以奖励;对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营收合计达100万元的,按该阶段营收总额应兑现的奖励予以补足。

需要注意的是,住宿业企业不包括定点隔离酒店、分公司,旅游业企业不包括分公司、分社。住宿业、旅游业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营收奖励,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8日。具体的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可在“思明文旅”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查询。

【链接】

具体流程: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区文旅局受理审核→组织公示→企业出具收款票据→核发扶持资金。

申报地址:思明区文旅局旅游发展科(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三楼309室)。

咨询电话:2668013、2668695、5818622(住宿、旅游业)。

报送时间: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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