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检察院践行检察为民 当好海沧公益守护者
2022-06-01 17:00:00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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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是什么?是蓝天、碧海、净土,是人人都能放心喝的干净的水、放心吃的食品药品,是能够安全通行的道路,是不必担心高空抛物的生活环境……公益与民生福祉紧紧相连。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维护法治的法律监督者。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近年来,海沧区检察院围绕海沧中心工作,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聚焦聚力区人大指出的“教育、医疗、文化、交通、养老、社会治理等民生重点领域”,着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良好效果。 2019年以来,海沧区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4件;办理诉前程序34件,其中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件,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回应社会关切 倾力倾情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人在城中,一个安稳的栖身之所是幸福生活的基础。海沧区检察院把关切的目光投向群众日常生活的安全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领域的新需求。 ——防范高空抛物,抚平“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家住海沧某小区的胡某,在长达3个多月的时间里,为发泄心中怨气将酒瓶等物品从33层高楼随意扔下,令小区居民提心吊胆。2021年7月,胡某涉嫌高空抛物罪移送审查起诉后,海沧区检察院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行调查,9月提起福建省首例高空抛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胡某表示悔改并愿意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11月在小区公示栏及《厦门晚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小区居民拍手称快:“幸亏有法律守护‘头顶上的安全’,让高空抛物不再任性。” 力求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海沧区检察院积极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辖区存在的高空抛物、坠物情形,会同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邀请辖区4个街道、48家物业公司与133名小区物业主任共同召开推进会以凝聚共识、推动整改,并通过健全行政监管、普法宣传、信息互通、物业管理等方式落实整改效果,形成良好示范效应。此案获评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消除马路上伤人夺命的隐患,拔掉“钉子阵”,修复盲道,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交通道路连通千家万户,是城市的毛细血管,是市域治理的神经末梢。海沧区检察院就辖区部分路段存在“钉子阵”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情形,通过“圆桌会议+公开听证”,与行政主管部门携手推进整治工作,助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针对盲道建设涉及多部门协调困难的情况,利用“磋商函+圆桌会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共同推动辖区250条盲道完成整改,督促发放文明骑行宣传手册5600余份,张贴告知单2万余张,施划共享车辆停车框6300余个,设置标志牌90个,为视障群众铺就安全路、放心路。 ——为群众筑起食品药品安全屏障,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去年,海沧区检察院综合运用提起诉讼、检察建议、圆桌会议、制发监督函等方式,与行政机关合力,推动海沧区400余台食品自动售货机完成“持证上岗”“持证经营”,在机身显眼处按规定张贴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自动售货食品经营许可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创新“一证跨区准营”制度,推动新业态规范有序发展。这是海沧区检察院倾力守护食品安全的一个缩影。 从农田到餐桌、从线上到线下,食品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海沧区检察院将“食以安为先”的理念根植于心、付诸于行,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受损的突出问题,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生产销售掺入硼砂的食品、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质量问题、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网络医疗器械销售不规范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 海沧区检察院用点点滴滴的检察担当作为,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检察官现场查看可能存在水污染问题的流域并督促整改。 守护青山绿水 聚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半城湖海半城绿,得天独厚的自然美景是海沧的天然优势。立足海沧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果,海沧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打造“高颜值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要求,紧抓污染防治,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守护生态环境。 伴随城市发展,城市空间中的古树名木生存状况如何?海沧区检察院开展“守古树、护名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发出5份诉前检察建议,监督主管部门及所属街道依法履职,强化全区63株挂牌古树养护工作,完成违建、垃圾倾倒等问题整改24处,守护林木资源。同时,推动依托古树建设两处“口袋公园”,打造人树和谐共生的休闲场所。 海沧区检察院紧盯全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实地走访调查辖区39家洗车场所,就部分洗车场所存在未经办理排水许可证即开展洗车业务、擅自采取地下水用于经营洗车业务、违规排放污水等问题,制发4份检察建议敦促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城市水资源。 聚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海沧区检察院就部分医疗机构开设放射性治疗项目未取得许可执照的监管漏洞,依法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备忘录,目前辖区已有58家涉辐单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推动有效监管。 汇聚合力共建绿色生态屏障,海沧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协同作用,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强化与行政机关间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增进各方共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推动公益保护协作向纵深发展。 海沧区检察院主动对接纪委监委、审计、公安、河长办等部门,坚持把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通过检察建议、告知函、圆桌会议等方式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办结案件中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100%,既实现了监督效果,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当前,海沧区检察院与区林长办公室建立“检察长+林长”工作机制,增强保护发展林业资源合力,共同为海沧区依法治林管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总结深化“检察长+河长”协作模式,将湖长制纳入其中,持续发挥驻点作用,合力提升海沧区河湖治理和管护水平。 青山巍巍,是满目葱茏;碧海蓝波,是生机勃勃。爱一片天,恋一处景,护一方水土。海沧区检察院以民愿民盼为努力方向,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走过千山万水,仍需跋山涉水。积极能动履职,凝聚各方力量,海沧区检察院将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服务保障海沧建设国际一流湾区,书写人民更加满意的检察答卷。 【数据】 34件公益诉讼立案 2019年以来,海沧区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4件;办理诉前程序34件,其中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件,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整改盲道250条 海沧区检察院推动辖区250条盲道完成整改。督促发放文明骑行宣传手册5600余份,张贴告知单2万余张,施划共享车辆停车框6300余个,设置标志牌90个。 63株古树养护 海沧区检察院开展“守古树、护名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发出5份诉前检察建议,强化全区63株挂牌古树养护工作,完成违建、垃圾倾倒等问题整改24处,守护林木资源。 回复整改率100% 通过检察建议、告知函、圆桌会议等方式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办结案件中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100%。 【亮点】 全市首次 聘任台胞公益诉讼 观察员 对于海沧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来说,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介绍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已是一种常态。不久前,海沧区检察院检察官主动对接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一同送法进企业,先后走访辖区9家企业。检察官们就企业如何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也建议企业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注重绿色生产、安全生产。企业家们表示:“欢迎检察官多多进企业,这样的活动多多益善,既帮助我们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与防范法律风险能力,也让员工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 海沧区检察院延伸办案职能,多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其中,会同海沧生态环境局开展的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获生态环境部肯定,并作为典型做法以执法简报形式进行经验交流推广。 立足区位优势,海沧区检察院创新举措提高公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参与——扎根于海沧这个全国设立最早、最大的台商投资区,海沧区检察院因地制宜打造“涉台检察”品牌,为助力“第一家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在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海沧区检察院依托涉台检察联络室,充分发挥台胞检察联络员的作用,全市首次聘任台胞公益诉讼观察员,参与公益诉讼巡查及宣传,拓展办案效果。 【点击】 行政公益诉讼 诉前程序案件 “回头看”全覆盖 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后,有关单位是否真整改?成效是否能保持?海沧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巩固落实办案成效。办案后,并非简单地以行政机关的回复作为判断其是否依法履职的依据,而是通过实地调查核实、联合检查、网络平台抽查等多种方式检验行政机关整改成效,强化对公益诉讼损害修复持续跟踪问效,实现已办结的23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回头看”全覆盖。同时做好代表委员联系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台胞公益诉讼观察员现场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并开展听证听取意见,多措并举确保公益保护实效。 立足区情 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2021年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在法定办案领域上形成了“4+5+N”格局,除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外,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也同时纳入办案领域。 海沧区检察院协同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革命文物、涉台文物等文物保护工作,实地走访调查东头山烈士陵园、魁星楼管护情况,与相关部门开展座谈并建立协作机制。目前,已推动辖区4处文物保护单位完成整改,并在全区开展专项保护整治活动,督促落实街道每2个月至少1次的全覆盖巡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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