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殿社区:为民“办证”跑腿忙 暖心举措开先例
2022-08-09 10:55:15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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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证”跑腿忙 暖心举措开先例 湖里区殿前街道高殿社区取得厦门第一本村集体拆迁安置项目产权证 厦门日报讯(记者 叶舒扬 通讯员 陈鉴武)“看,这是我们的‘大红本’,有了它,我们心里踏实多了!”最近几天,殿前街道高殿社区的居委会干部乐开了花——原来,高殿社区村集体名下嘉福花园安置店面的产权证终于发证了。据了解,这是厦门市第一本村集体拆迁安置项目产权证。 为了促进办证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殿前街道与湖里国投集团禾丰公司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力度,多次走访市住房保障办、市税务三分局、市资规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权籍处、区市政园林局、区征收办、区建设局、区档案馆、测绘公司等10余个部门,积极推进审批办理。在各部门的全力支持、工作人员的通力协作下,历时3年,高殿社区终于获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证许可,解决了一桩延续16年的百姓心头大事,在这些“点点滴滴”中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手中有证 “摸石头过河”解决多年难题 说起办理这本产权证的来龙去脉,还要追溯到2006年。2006年6月,湖里区启动福厦铁路、公铁大桥拆迁项目,殿前街道负责高殿社区高崎、中埔、殿前社部分集体土地的拆迁征收工作。项目启动之初,为了解决高殿社区征地拆迁历史遗留及被拆迁村民的生活出路,经区、街多方努力争取,2007年、2009年市政府分别同意将嘉福花园一期规划的商业店面、地下车位按建筑成本价全部出售给高殿社区。 2011年11月,嘉福花园一期安置房项目完成竣工备案;2014年,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与湖里区签订协议书,将170间商业店面、187个地下车位销售给湖里区,后由拆迁人殿前街道与高殿社区签订认购协议,于2016年12月返迁时正式移交高殿社区。高殿社区把店面按照被拆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资入股的方式募集资金,集体持有,收益按股份分红;车位由被拆迁村民按户购买使用权。 2017年起,殿前街道作为项目拆迁人,会同区国投集团禾丰公司着手产权办理前期材料收集工作,2019年9月正式启动产权办理工作。因被拆迁村集体安置项目产权办理跨时间长、政策较笼统、专业性强、群众关注度高,没有先例可以借鉴,大家只能一步一步“摸着石头过河”。从最难最棘手的问题做起,殿前街道全力梳理办证环节,认真研究村集体拆迁安置项目产权证办证细节,历时3年终于完成全部流程,获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证许可。 心中有底 为民办实事提升营商环境 本次商业配套办证,涵盖小区村集体持有的小区地下车位1本,商业店面15本。目前均办理完成,分发至高殿社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这是厦门第一本村集体拆迁安置项目的产权证,意义重大。 “尽管前后间隔16年之久,我们依然不放弃,跑遍所有相关部门、配合梳理政策适用情况,终于实现了全市的‘零的突破’。”殿前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苏春生告诉记者,嘉福花园一期安置房项目建设和使用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没有因贪图一时利益改建扩建,这是办证的先决条件;区、街道与社区妥善用好相关政策、协议,与各部门时时沟通、通力合作,为办证提供了可行性;相关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不懈解决16年来产生的各种遗留问题,让这个“第一次”最终花落殿前。 对于受益村民来说,“办证”成功意味着集体项目在法律上有了保障,避免了潜在的产权纠纷;而对于街道、社区而言,有了“大红本”的集体项目更有利于引进大型、有潜力的好项目,是提升整体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接下来,街道将继续推进其他项目的“办证”进程,保障更多群众的切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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