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贸片区:政策再加码 助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2023-06-25 09:08:22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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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再加码 助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湖里区重新修订《关于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双创平台发展的若干办法》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晓菁 通讯员 周莹 蔡文绮)首次入驻集成电路双创平台的企业,注册资金达到条件的可获得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助;符合条件的台湾优秀毕业生可以享受最高30万元的就业补助……厦门对集成电路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记者昨日了解到,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湖里区重新修订《关于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双创平台发展的若干办法》(2023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修订版”),《办法》修订版在原有基础上新增、调整部分优惠政策,更有力地推动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办法》修订版所指的集成电路双创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决策部署,聚焦集成电路研发设计、人工智能领域,提供保税政策环境、发展全产业链公共服务、培育孵化研发设计企业的集成电路产业化平台。平台范围是指厦门自贸片区高崎园区机场北片区。 近年来,厦门集成电路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厦门自贸片区自挂牌以来,以重点产业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去年6月,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湖里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双创平台发展的若干办法》,在租金减免、流片补助、企业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扶持。 此次《办法》修订版的出台,叠加厦门市、自贸区两级的扶持政策,全面覆盖了人才招引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芯片设计到量产的全流程,将有利于推动厦门自贸片区高崎园区打造更大的集成电路产业集群。 据悉,《办法》修订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关于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双创平台发展的若干办法》(2023年修订版)解读 哪些企业可享受政策? 《办法》修订版所指的集成电路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厦门自贸片区高崎园区机场北片区经营,具有5人以上稳定技术团队(在厦门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经厦门自贸委高崎园区管理局或湖里区工信局确认,专门从事集成电路领域[包括逻辑电路、存储器、特色工艺半导体、化合物半导体、微机电系统(MEMS)与智能传感器、基础电子元器件、Mini/Micro LED、OLED、激光显示等]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芯片销售、材料与装备应用等生产、研发、公共服务的企业和机构。鼓励台湾集成电路企业优先入驻。 企业如何申请补助? 符合扶持条件的厦门自贸片区企业,向厦门自贸委高崎园区管理局提交申请,高崎园区管理局受理、审核,厦门自贸片区、湖里区分别拨付补助资金。符合扶持条件的湖里区企业,向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园运营主体(厦门科湖集成电路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运营主体负责对企业申请进行受理及初审,湖里区工信局负责复核、拨付资金。 打造更大的集成电路产业集群 此次《办法》修订版的出台,叠加厦门市、自贸区两级的扶持政策,全面覆盖了人才招引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芯片设计到量产的全流程,将有利于推动厦门自贸片区高崎园区打造更大的集成电路产业集群。 【亮点】 首次入驻平台企业可享 最高50万元担保费补助 为支持更多企业入驻集成电路双创平台,《办法》修订版明确为首次入驻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助。具体来看,首次入驻平台、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且实际到资不低于20%的集成电路企业,自企业入驻之日起三年内,对其在银行获得生产经营贷款产生的利息,以及通过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或保险公司保险)所产生的担保费(或保险费),给予50%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50万元。 台湾优秀毕业生 就业补助最高达30万元 集成电路产业不仅是一个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的产业,更是一个需要聚集大量人才的产业。《办法》修订版在人才引进上新增不少政策。 对毕业两年内、符合条件的台湾优秀毕业生,与平台内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按照本科生10万元、硕士生20万元、博士生(含博士后研究员)30万元给予就业补助,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照补助金额的50%、30%、20%发放。 对入选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的,按照专才2000元/月、专家35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每人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对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且工作6个月以上的境外人才,按照B类2000元/月、A类35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每人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在校生到平台企业实习 也可获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对专业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实习生,到平台内企业实习且签订实习协议的,按照企业发放实习补助的100%给予一次性实习补助,其中,本科生最高1000元/月、硕士生最高2000元/月、博士生最高3000元/月,每名实习生补助期限不超6个月,每家企业每年补助名额不超正式员工数的50%且不超过15名。 新设人才经济发展贡献奖励 《办法》修订版新设了人才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对平台内集成电路企业高管、核心骨干人员,且年度个人经济发展贡献3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年度个人经济发展贡献两区(厦门自贸片区和湖里区)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提高流片补助比例 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为了更好地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办法》修订版提高了流片补助比例。具体来看,对入驻平台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获得市级“流片补助”的基础上,按照当年度获得市级“流片补助”补助金额的30%给予区级配套补助。据悉,此前该项补助比例为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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