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省内首份《煎炸油使用规范》
2024-02-01 09:14:47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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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商家油炸食品用什么油?能用几次?用完咋处置?厦门出台省内首份《煎炸油使用规范》 煎炸“油”讲究 三情况须弃用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王志伟 黄琳)油条、薯条、小酥肉等许多油炸食品,以及韭菜盒子、炸枣、五香条等厦门特色美食,因其具有诱人的色泽、酥脆的口感,成为逢年过节百姓餐桌上深受欢迎的一类食品。然而,消费者对此类油炸食品使用的煎炸油往往心存疑虑:商家使用的油是什么油?多次油炸的油是否合格?使用多久会换新油?甚至有些餐饮商家也并不清楚该如何规范使用、何时弃用煎炸油。 为了让摆上市民餐桌的煎炸食品更加放心可口,近日,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发布实施供厦食品安全团体标准《煎炸油使用规范》(以下简称“标准”),作为福建省内首份煎炸油使用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对餐饮商家煎炸油的原料要求、使用要求、废弃油处置和记录保存的全过程要求,为餐饮单位规范使用和废弃煎炸油立下新规。 据介绍,《煎炸油使用规范》由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单位牵头起草,是以近几年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检数据为依据,通过走访调研餐饮业界,结合采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在广泛征求企业与餐饮商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布。 背景 近年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处委托检测机构,对我市餐饮商家常年进行持续抽检与监测,抽检对象为餐饮环节商家,包括大中小型餐馆、酒店、食堂、小吃店等自制的油条等煎炸食品和使用的煎炸油。 2020年至2023年度,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商家自制煎炸食品和煎炸油的抽检结果显示,油条等煎炸食品的不合格/问题项目均为铝的残留量超标,煎炸油抽检的不合格/问题项目为酸价、极性组分和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超标。 从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市餐饮商家煎炸油持续抽检的结果来看,不管是连锁餐饮店、酒店或是小吃店,都存在煎炸油抽检不合格的情况,说明我市餐饮商家普遍缺乏对煎炸油的使用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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