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8日,《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称“两个文件”)正式出台。网约车新政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鼓励和包容创新的政策取向,兼顾平衡各方的利益和诉求,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而在“两个文件”11月1日正式实施之前,交通部要求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完成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地方版”网约车新规逐渐成为舆论关注的新热点,也被视为网约车发展道路上的最大变量。 主流舆论积极肯定网约车新政赋予地方政府自由裁量的政策空间,“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改革思路避免“一刀切”弊端,备受认可。与此同时,多地交通运输部门积极表态,强调将贯彻学习新规精神和内容,抓紧制定地方网约车管理办法,并主动发布“征求意见稿”,开门纳谏的“共治”姿态收获舆论点赞。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网约车细则目前进入政策与民意互动磨合的关键时期,舆情风险与争议也随之而来。从已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内容来看,多地网约车新政涉及数量管控、价格指导、车型限制、牌照管理、车辆标识等诸多方面,其中以兰州、济南两地发布的管理办法最为详尽,引发的争议也最大。济南网约车被限定在B级车以上,而且要求喷上专有标识;兰州运管部门对该市的网约车总量规模、准入条件、运营价格、经营模式、形象标识、经营期限等都提出明确要求,据媒体估算“兰州网约车将控制在3000辆左右”;另据报道北京、上海、苏州有意将网约车限定为本地牌照、驾驶员限定为本地户籍,虽未获得官方证实,但也引起不小非议。 与国家层面的网约车政策获得舆论一致叫好不同,地方细则却让不少网民大呼“改革精神变味”,“新瓶装旧酒”、“把网约车管成出租车”、“中央政策或被地方架空”、“改革走回头路”等评价频频见诸报端。在9月1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网约车政策法律研讨会”上,多位业内专家也对地方网约车管理的政策思路和具体做法表示担忧,并且积极献计献策,提出了将专车数量及价格交由市场调节、由“管人、管车”向“管平台、管行为”转变、借助专车企业互联网技术优势协同共管等一系列建议。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