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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版"网约车新规征求意见稿出炉引各方争议

2016-10-10 16:21:12 苏城育 朱燕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吴柳丽   我来说两句

【专家学者代表性观点】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无论出租车,还是网约车,说到底终归都是一项属于城市的事务,应该在地方和城市的事权范围内。我一直向有关部委建议,不妨让各个城市试验一把。因为出租车管理不是全国性业务,不是国家事权,说到底是市长们的事。有些地方试验下来效果好的,也可以供其他地方参考。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陈艳艳: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现在本身就对小汽车限购,对网约车的数量应该也都会有所限制,不同城市的限制规模可能会有所不同。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对于网约车的具体政策落实,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地方特点因地制宜。地方政府会根据自己城市的发展水平和信息化制定相应的政策,这对于地方政府也是一个博弈的过程。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未来根据本地实际“量体裁衣”出台具体方案落实中央改革意图,将考验地方政府交通治理能力。

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处长苏奎:正是因为争议性大,以前没有过相关的经验,过去对于出租车的监管体系不适用于网约车,所以国家制定了一个监管框架,然后充分结合地方特点的立法思路。美国对于网约车绝大部分也是城市监管,地方政府对于网约车的管理有自己的发言权。也就是中央确定框架,由地方来确定政策。

(二)对地方政府:

1、肯定地方政府积极表态响应网约车新政、多地发布征求意见稿

网约车新政出台之后,北京、湖南、广州、深圳、合肥、海口、郑州、青岛等地交通运管部门纷纷表态,强调将贯彻学习新规精神和内容,同时也将加快步伐,抓紧制定地方网约车管理办法。值得一提的是,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地方政府保持“开门纳谏”姿态,在企业与专家意见征询、民意交流沟通等方面做足“功课”。兰州市运管处专门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向10家主流媒体通报网约车管理新规在兰州落地实施情况,并发布了“兰州版”网约车细则(征求意见稿)。又如济南市通过官网短消息、热点问答、运管部门负责人做客直播节目等多种形式,与广大市民一同沟通、研究网约车管理办法。据《中国经营报》报道,部分省市交通部门已经开始召集相关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企业召开座谈会,商讨网约车新政细则的具体思路。舆论发现,对比此前地方政府对网约车“严打”、“抵制”的消极姿态,在中央新政发布之后,地方政府积极行动起来,着力推动“互联网+”在移动出行领域“开花结果”。

表:网约车新政出台后各地积极回应表态

2、担忧地方新政以限制条款为主,新政遭遇“衰变”和“被架空”;呼吁网约车地方细则“莫走回出租车管理老路”

目前正在征询公众意见的部分地方细则引发较大争议。专车企业负责人、业内专家将兰州等地拟出台的管理办法与国办“两个文件”一一对照,认为许多地方条款没有依据。学者王太高将这种现象称为从中央到地方的“政策衰变”。网约车新政是否将在地方层面“被架空”,已取得重大突破的专车治理改革会不会走“回头路”,成为当前舆论对于地方版“网约车新政”的最大担忧与焦虑。

《南方都市报》、《中国日报》等媒体发现,从个别地方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除了在开头部分承认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之外,剩下的几乎均为限制性条款,“一刀切”和“紧箍咒”的传统管理办法仍在沿用。相比于国家政策给予网约车市场较大空间,多地管理规则涉及数量管控、价格指导、车型限制等内容,引发了“网约车被管成出租车”的担忧和质疑。目前舆论反响与争议最为强烈的限制性规定包括“禁止外地牌照车辆和外地户籍驾驶员(上海、苏州)”、“网约车数量拟控制在3000辆左右(兰州)”、“网约车车型必须高于出租车、必须喷涂统一标识(济南)”等,这些政策被指摘仍然存在计划经济思维,与“共享经济”相脱节,既违背了“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核心理念,也不符合简政放权的国家方针。

表:部分地方网约车拟出台管理细则

(备注:目前各地细则仍处于意见征询阶段,以上内容均源自各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或媒体公开报道,并非地方政府最终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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