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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治理校园欺凌还需加强法律干预

2016-10-11 11:35:58 徐延吉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柳丽   我来说两句

群殴、羞辱、拍视频、网上传播……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该消息一出立即引发舆论广泛讨论,校园欺凌与暴力话题再次成为热点话题。如何根治日益多发的校园欺凌现象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

校园暴力现象由来已久,舆论对此也一直保持一定的关注度。早在今年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就呼吁完善制定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遏制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话题舆论关注度

(数据来源:新华网舆情监测系统)

监测显示,2016年以来,随着各类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有关校园暴力的各类信息保持在500条上下,这也反映出当前校园暴力现象的严峻形势。舆论关于校园暴力的讨论在两会期间达到高潮,2个月后,随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展开,舆论热度再度攀升。

2016年以来媒体报道的部分校园欺凌事件

近年来一系列校园暴力事件表明,校园暴力呈现出低龄化、女性化、群体化、高频化、信息化等特点,不少校园暴力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大。

校园暴力现象亟待整治,官方文件的出台可谓是及时雨。那么问题来了,不少网民担忧,8个月的专项治理能否将这一校园“顽疾”根除?杜绝校园暴力,还应从哪些方面着力?媒体、网民从不同角度给出了答案。

舆论观点占比分布

(数据来源:新华网舆情监测系统,观点抽样:300)

摒弃功利教育,建立长效机制(24%)

北京青年报:从治乱目的上看,集中的专项治理整顿见效最快,但要让专项治理取得成效,还应该标本兼治,在专项治理的同时,建立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长效机制。我国校园的欺凌问题,是功利教育只关注知识教育,忽视学生除知识之外的生命教育、心理教育、法制和规则教育所产生的恶果,要消除这一校园毒瘤,应该改良功利教育的土壤,让学校教育回归育人本质。

多部门形成合力,不让监护缺位(18%)

扬子晚报:治理校园欺凌不仅是教育部门或者教育督导部门一家的责任,而且仅靠学校“单兵突进”的治理效果也有限,必须立法、教育、公安、司法、广电、网办、农业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学校、家庭以及社会有关各方同时发挥积极作用,实现无缝对接,才能不给校园欺凌留下任何机会。比如说今后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应该“一案多查”,既追究监管者、督学者失职的责任,也追究学校、家长(即打人者的家长)监护缺位的责任,还应追究有关各方责任。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干预(32%)

光明日报:要出台专门针对校园暴力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校园暴力行为法律干预。很多欧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反校园欺凌、凌霸法律,惩戒校园暴力行为有法可依。建议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制定单独的校园反欺凌法,也可以通过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立法或修订法律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明确校园暴力定义,细化类别,制定相应的惩处措施。

营造对校园暴力零容忍的氛围(14%)

网民“朱永杰”:最重要的是整个社会对校园欺凌从放纵到“零容忍”的观念转变,从根本上依法依规从严治理。以往,我们过于放纵轻微、微小的或者比较普遍的欺凌行为,一般要等到发生比较大的事件时才进行关注。在今后,我们必须加强学生有关人的权利的教育,营造对欺凌零容忍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新华网舆情分析师 徐延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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